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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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维护保养一年;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质量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资质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加入河北省数字航道管理系统平台的能力;具有相应加工、制作、安装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均可参加,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证书(若投标人是制造商,则不允许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 每天上午09:30-12:00 至 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9日 9:30,地点为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6室。

5.2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30

地点: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dyh253.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 系 人:薛晓菲     

电    话:0317-5698703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 系 人:沈健

电    话:0317-8698985   

电子邮件:hbxjzb18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