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维护保养一年;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质量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沧州市大运河中心城区段(海河路~渤海路)桥梁导助航设施与桥梁防撞设施采购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资质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加入河北省数字航道管理系统平台的能力;具有相应加工、制作、安装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均可参加,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证书(若投标人是制造商,则不允许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 每天上午09:30-12:00 至 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9日 9:30,地点为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6室。
5.2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30
地点: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3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dyh253.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 系 人:薛晓菲
电 话:0317-5698703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 系 人:沈健
电 话:0317-8698985
电子邮件:hbxjzb18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