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1
  • 来源:招标采购部

1. 招标条件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 项目已经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运河”)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总额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

2.2招标范围: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包括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并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4 项目地点:沧州市。

2.5标段划分:拟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4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3年4月11日至 2023 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昕大厦16楼)持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楼开标室。

5.2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并现场出示如下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系人:薛工

电  话:0317-5698703 

 

代理单位: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联 系 人:林冬虎   穆文玉

联系电话:15530702211 18231795578

传   真:0317-302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