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沧州)第二届新春灯会招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01
  • 来源:沧州大运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至3月11日,沧州园博园成功举办了大运河(沧州)首届新春灯会。首届新春灯会以璀璨华美的彩灯艺术和丰富多样的民俗文化吸引了大批本地市民及京津冀游客前来游览,灯会运营期间共接待游客约35万人次,央视、省市媒体争相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了丰富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并增加收益,现公开发布大运河(沧州)第二届新春灯会招商公告,有效期截止到11月6日。

一、招商范围

园博园城市展园区

二、招商对象

整体投资运营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园方与投资人共同为灯会活动组织方。

2.园方负责提供园博园城市展园区场地及基础维护;围合范围内的保安、保洁等基础物业;提供彩灯、二销、演艺所需电源(二级配电箱或变压器)等并承担上述费用;审核投资人的灯会活动组织方案。

3.投资人负责灯会活动策划和设计;灯品及物料施工落地(含二级配电箱或变压器至灯组的电缆);负责活动票务销售渠道、宣传营销、活动演艺及商业配套(二销)落地实施;围合区域外围安保及秩序维护;门区检票人员,票务核销及安检设备;公安、城管、交警、消防等配合部门派出人员的盒饭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4.投资人负责灯会活动结束后灯组的拆除和处置,拆除所需费用和残值由投资人自行处理。

5.投资人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开展灯会赞助招商工作。

四、收益分配

1.门票收入分配:扣除渠道佣金后门票收入园方分成比例不低于15%。

2.二销收入分配:园方分成不低于活动组织方收入的50%。

3.灯会赞助收入分配:园方分成不低于灯会赞助收入的40%

我们诚邀各界有识之士莅临,共商合作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317-69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