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04-21
  •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5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大运河集团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深入学习反馈意见,提高整改责任意识。6月16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集团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为集团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列为当前我集团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韩海霞任组长,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玉君任副组长,各部室及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23条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细化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任务目标。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大运河集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落实清单》。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集团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5项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任务。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具体问题23个,已完成21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个。

(一)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中央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在国企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健全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充分发挥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高管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修订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等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委规范工作水平。实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中民主集中、会后督查督办的党委会运作模式,确保党委会运作科学化、流程化、民主化。

2.关于“党委对集团发展战略研究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一四五九”工作思路,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结合“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充分与自身发展定位深度结合,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一是确保2021年完成沧州大运河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续建工程(佟家花园-南关口段)、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周边基础设施项目、沧州运河景观带一期滨河公园二期项目;2022年完成沧州园博园园区建设工程;2023年完成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大运河文旅项目、大运河新村项目(南区)。二是集团资产战略谋划一年时间总资产达3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到150亿元以上,达到2A+评级标准。三年时间总资产达6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到300亿元以上,达到3A评级标准。

3.关于“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研究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文物安全保护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文物保护职责,配合文物保护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主动对接,全程配合市文物保护部门、张家坟村委会、张缙后人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目前,发掘过程中出土文物已由市文物保护部门进行保管、修复。

4.关于“落实市委提出的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对沧州大运河文化带的具体建设要求,在全面整治水环境、保护水生态的同时,加大沿岸造林力度,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切实把运河打造成水清岸绿、环境优雅的生态廊道。主动对接文旅部门,进一步挖掘运河沿线的非遗技艺、名人传说、漕运文化以及古楼、古仓库等历史符号和遗存,加强古迹保护,唤醒文化记忆,将运河特色元素与现代人文景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古韵今风交相辉映的运河新风貌。

5.关于“在抢抓良好机遇、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项目建设上谋划力度不够强、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厘清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推进项目进度。加强组织保障,每周召开专题会,调度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项目管理部制定督导方案,并贯彻落实;要求施工单位优化组织设计,强化抢工意识,加强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强度;要求施工单位统筹施工安排,编制可行的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6.关于“解决资金问题办法少,融资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大运河集团已正式启动主体信用评级工作;为打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供融资能力,园博园项目、南川楼片区项目采用投资人+工程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中铁投资和中冶天工集团,分别成立项目公司,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开展顺利;中心城区生态廊道项目采取专项债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中国铁建投资集团,进展顺利。

7.关于“资产收益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正与中信建设证券公司进行深入沟通,就将保障房租金收费权及运营管理权划入集团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集团已与财政局、住建局负责部门多次进行沟通,正在积极推进中。

8.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咨询专家,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论证,形成新的划转方案,并于2021年7月6日,将该方案向市政府提交请示。市政府原则同意我集团的请示,批复由国资委按程序做好资产划转。目前,已完成产权划转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9.关于“部分工程执行招标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一是对于招标的方式、组织形式与范围严格核准,二是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也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11.关于“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沧国资字〔2019〕154号》第七条【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负责人公务用车的配备】的规定,已与市国资主动对接,补齐审批手续;严肃购车纪律,依法依规购置公务车辆。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运营管理部会同计划财务部对《报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个人垫付结算方式及费用报销所需凭证清单。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用现金结算,使用接待审批卡并附带就餐明细,严格执行财务报账程序四方会签规定。

13.关于“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此情况,项目管理制定督导方案,并贯彻落实,对项目提出严格要求,坚决规避夜间施工扰民情况的发生。对违规施工行为采取通报及处罚措施。

14.关于“施工过程中对人居环境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泥土裸露部分临时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尽快完成草皮铺设和草花栽种;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对施工范围的扬尘采取雾炮和人工花洒喷水的降尘措施。

15.关于“便民设施少,照明设施维护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运营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的巡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组织征求民意调查,想百姓之所想,供百姓之所需,归纳总结,继续增补、完善、提升便民设施。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在履行“两个责任”、选人用人等方面有欠缺

16.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17.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国有企业特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典型案例,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督查。

18.关于“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梳理党委议事决策,权力运行体系事项,集团纪检监察室协同审计合规部全面评估、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已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清单,建立任务清单,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措施,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强化制度约束。

19.关于“集团公司党委没有按要求做到‘四同步’‘四对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建了集团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与央企合作的项目公司共建了园博园、31公里生态廊道、大运河新村项目3个党支部,实现“把支部建在项目上,把党旗立在工地上”。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章专题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党委书记讲党课、党员志愿服务、党建先进宣讲等党建主题活动20余项次。

20.关于“党组织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集团和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政治面貌进行摸底调查,将所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集团党支部和建设公司党支部,截至目前,集团实有的16名党员、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有的19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全部转接完毕。

21.关于“子公司组建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既定方案和规章制度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已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两个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22.关于“抓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人才短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始终坚持党管人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以认真选拔、精心培养、严格考核、正确使用为原则,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把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素质培养。有针对性招录金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艺术设计等方面人才。

23.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及程序、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组织、人员架构,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坚持“四位一体、分工负责”,做到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独立运作、各有分工、有机统一。固定党委会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的监督管理,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充分发挥党委在国企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契机,充分利用好开展市属国企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做好“保护、传承和利用”三篇文章。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不断为开创集团发展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50006;邮政信箱(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南门北行200米;邮政编码:061000;电子邮箱:czdyhjt20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