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24
  • 来源:企业管理部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以下简称“私募公司债项目”)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私募公司债,本次融资产品的具体要素如下:

融资产品私募公司债

预计发行金额(亿元)10

发行期限:≤5年

是否分期: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有息债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融资产品

预计发行金额(亿元)

发行

期限

是否分期

募集资金用途

承销方式

私募公司债

10

≤5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有息债务

余额包销

注:本项目可根据资金需求、财务指标、市场等情况对最终申报、发行金额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可分期申报,至10亿元私募公司债发行完成为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共设置3家主承销商(1名牵头主承销商、2名联席主承销商)。

2.3服务期限:自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6月25日至 2025年71(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本项目也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4.1款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邮箱(邮箱为hbhjtt@163.com),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151500分,地点为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分至15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1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刘双庆 联系电话:0317-695003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317-529856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17-6950025

邮箱:czdyhjj@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沧州市运河区

联系人:刘双庆

 话:0317-6950032

招标代理: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1601室

联系人:韩工

 话:0317-5298566

 箱:hbhjt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