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表水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沧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沧发改投资[2023]733号文 批复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大运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和项目单位融资。比选人沧州大运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比选招标。
一、项目名称
沧州市地表水优化配置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沧州市境内,项目涉及6个县(市、区),包括泊头、献县、沧县、黄骅、东光、南皮。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涉及3个子工程:李家岸引黄提升工程,滹沱河故道整治工程,漳卫新河引水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渠清淤疏浚122.37km、修建渠系建筑物共64座、部分河渠岸坡加固、新建防护网等。具体如下:
(1) 李家岸引黄提升工程:河渠清淤疏浚16.6km;修建建筑物共27座,包括新改建主渠节制闸1座、新改建支渠节制闸4座、维修主渠节制闸2座,维修主渠倒虹吸1处,维修支渠节制闸6座,新建合页坝1座,新建穿堤涵闸及引水暗涵1处;新建主渠泵站1座、维修泵站7处,改建桥梁3座。
(2) 滹沱河故道整治工程:清淤整治滹沱河故道82.18km,部分河段修建防护段、建防护网等;修建建筑物共24座,包括新建主渠闸2座,新建支渠闸1座,改建泵站2座,改建桥梁15座,维修闸4座。
(3) 漳卫新河引水改造工程:河渠清淤疏浚23.59km,对局部较窄不具备河口拓宽部位进行岸坡护砌;修建建筑物共13座,包括新建闸1座、改建闸6座,改建桥梁4座,维修闸2座。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23年12月始至2024年12月止。
五、比选内容
1、负责编制招标文件;
2、发布招标信息;
3、组织评审会议;
4、协助比选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协助比选人签订EPC总承包项目及施工监理合同;
5、整理编写工程招标全套文字资料、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向比选方移交每项个招标活动的全部文件资料;
6、其他涉及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资格证件有效的比选申请人。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比选不接收联合体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报名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3)提供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的相关证明;(4)“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9:00至2023年10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州大运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993171441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dyh253.com/)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