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701室(或者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FZ2023-1024-1
项目名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承销服务费率2.50‰/年(在千分号的基础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采购需求: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包括本次PPN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PPN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并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PPN存续期结束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为确保本次PPN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全部)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至少有一方)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业务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6 日至2023年10月8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7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dyh253.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yb.fzjtcn.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现场需提供如下材料: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独立主承销的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通过现场查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线上报名,需将上述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hbczfz@126.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系方式: 0317- 6950051 薛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西路天成大厦1701室
联系方式: 0317-2038866 李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勇
电 话: 0317-2038866